一、公开招聘计划
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市卫生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3人,为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5人,详见《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本次招聘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鄂尔多斯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报考部分定向岗位(附属医院岗位)专业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附属医院临床类岗位、医技类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医学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至1998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有中等或高等教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取得中等或高等教师资格证。医学类专业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有中等或高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录用。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1)登陆网站
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ordoswx.cn/),点击浮动图标进行网上报名(10月9日至15日一周)和打印准考证(10月19日至21日三天),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下午17:00。网上注册报名之前,请认真阅读“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及附属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职工简章”。
(2)登陆系统
登陆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点击飘窗进入“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招聘职工服务管理系统”首页。
(3)首次注册
在系统首页点击“首次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只有成功注册,才能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特别是准确填写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需设置报名密码,请牢记与妥善保管密码;由于需要填写的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4)网上报名
注册完毕后,在系统首页,输入身份证号与新设置的报名密码,点击“注册后登陆”按钮,登录系统完成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需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为jpg、jpeg、gif或png,比例4:3,高度400至500像素内,宽度300至375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签署《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只有点击“我同意”之后,才能提交报名数据;未提交报名数据之前,如果需要修改报名信息,通过修改报名数据来修改;确认个人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无误,提交报名数据,并打印报名表;报名数据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如需修改,请与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联系;为了增强报名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报名数据的意外修改,报考人员在报名完毕后,请点击系统右上方“安全退出”按钮退出报名系统。
(5)查询审核结果
报名数据提交完毕后,在报名数据审核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登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请在审核时间段内,及时登陆报名系统修改报名数据、重新提交数据与打印报名表;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9日9:00至21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7)找回密码
如果遗忘注册后设置的报名密码,可以在系统首页,点击“忘记密码了?”进行自助密码重设。
2.报名须知
(1)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中的所学专业一栏,未如实填写或填写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工作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项目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所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合并在非项目岗位中,报名考生将与非项目报名考生内合并一同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22日,笔试地点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笔试命题和考务工作在市编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医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具体时间初步定于10月22日上午9:00—11:00,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市编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等真实身份、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或服务项目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和考务工作在市编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3.蒙医学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可用汉语答题,也可用蒙语答题。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设置优先录取条件的录取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未设置优先录取条件或都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报市教育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编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要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人事科:0477-859881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电教馆:0477-8598869
招聘单位电话:0477—5117877、5117863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人社局 0477—85869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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