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六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各类岗位除外)。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七)公安警辅岗位和城管执法岗位面试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当天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50米跑。成绩标准采用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四)。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对于在报名阶段未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发现不适合进行体能测试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不在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