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招录部分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公安专业实验员岗)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来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及笔试和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3161谢萌、3162梅功雪、3163张雅纯、3164汪梦蕾、3165钟一鸣、3166石惠、3167刘昱龙、3168张旭、3169黄帅、3170孙浩凯、3171岳阳、3172魏翔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08:30
(二)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清楼一楼会议室
(三)程序:点名签到——材料复核——领取准考证
1. 点名签到: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点名签到,不得迟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签到后,在指定地点集中休息等候,中途不得离开。
2. 材料复核:
考生需现场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由工作人员审验。
(1)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硕士(博士)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提供);
(4)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5)中共党员证明(需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2张。
3. 领取准考证:
材料复核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后离开。
(四)重要提示:
1. 未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他人不得代办。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3. 复核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毕业院校。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一)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
(二)考试形式:专业笔试和现场操作
(三)地点:文清楼201教室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2. 开考1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
3. 考试期间一律关闭本人通讯工具,如有违反视同舞弊,取消成绩。
四、心理测评
(一)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下午1:00
(二)地点:文清楼
(三)注意事项:未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评的,视同放弃。
五、面试
(一)时间:2016年10月15日下午2:30
(二)地点:文清楼一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8386772(潘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27-88386336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