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试卷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除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蒙文卷且用蒙古文字答题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字答卷;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用蒙古文字答卷不加分;在旗人社局备案且在岗的见习生工作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加民族照顾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