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人员范围
1.在旗人社局备案且在岗的见习生;按时报到且档案资料完整的1997年及以前统招未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2.具有鄂前旗户籍且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鄂前旗户籍1年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前迁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旗人社局备案且在岗的见习生、按时报到且档案资料完整的1997年及以前统招未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报考乡镇雇用工作人员岗位时不受年龄和学历条件限制。报考公安协警岗位的考生需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且为文科类专业,符合人民警察其它录用条件。
4.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包括雇用工);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人员、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未满1年者)、旗人社局备案且在岗的基层公益性岗位上服务的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大学生;乡村两级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