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其中:体育教练按招聘岗位职数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市体育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及市体育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市体育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市体育局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