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评审由秭归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按照宜人社规[2012]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仅达到或低于1:1比例的必须获得评审专家2/3以上认可。面试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评审及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按专业类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