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社会人员(含2016年毕业生);历史学类或人文教育专业,同时具有高中历史学科教师资格证 (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杭州地区县、市户籍(以2016年10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杭州地区县、市生源(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2016届本科毕业生可持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