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专业人才急需紧缺问题,加强和充实审计专业技术人才,逐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审计队伍,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结合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报名、公开面试、公开监督的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专业需要,招聘工作采取到普通高等院校直接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自费生、委培生),热爱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和灌溉与排水技术专业。拥有预算和造价等工程类职业资格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1994年3月30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或技能条件。
三、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
荔波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工程预(决)算审计员1个职位2人。
四、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批准实施后,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有关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报名工作在荔波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到单位报名和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职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职位需求和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现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五、面试(综合能力测试)
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报名实际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组成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与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组,到应聘对象所在院校开展面试工作。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及技能(含工作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评,现场测评应聘人员必须的综合素质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试题由招聘工作组结合招聘专业所涉及知识内容进行命题,面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六、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考核组至少2人),考核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采取查阅学籍档案和与校方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进一步审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结束后,综合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
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组要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七、体检
体检对象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聘用审批
经综合测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签订意向聘用协议,荔波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荔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brs.cn)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经查实的,取消应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行文),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由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被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要求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核内容(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股),0854—3613805(荔波县审计局办公室)。
报名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lbsjbgs@163.com;
2、传真:0854—3613805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家华(15685007106)。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2182(中共荔波县纪委办公室)。
荔波县审计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