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遴选用人单位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遴选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
考察和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