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相城分局交警大队元和中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录岗位为:路面巡逻,招录人数30人,男,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遵纪守法。
(二)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下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至1998年9月30日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现场报名:10月20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至苏州相城区齐门北大街元和交警中队一楼大厅(蠡口镇北1公里)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相关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一寸个人近期免冠彩照2张,填表后发放通知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5、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合格者报到时间。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元和交巡警中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元和街道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审核确认、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456885。
六、本简章由相城分局交警大队元和中队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