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为2学年,服务期满后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二)服务期间待遇
志愿人员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各区人社局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核定,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
(三)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对志愿服务满2学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时,可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年龄放宽2岁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