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蒙中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其中医学类应聘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12: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地址:乌海市滨河新区气象局五楼501室)。
3、联系电话:0473—6987810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按要求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两张2寸(免冠)彩照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whsmzyyrlzyb@126.com,证件不齐全者不予登记报名。
5、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按要求填写《乌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应聘者须对填报信息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0月20日下午16:00在乌海市蒙中医院网站(http://mzyy.wuhai.gov.cn)公示。
(三)笔试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乌人才字[2015]2号)“开通蒙中医药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引进绿色通道”文件精神,可放宽至2:1。
2、报考通过者于2016年10月21日16时前携身份证(外地考生另附一寸彩照)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根据不同岗位制作试题,满分100分,所考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试卷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蒙汉兼通、并有蒙语沟通与写作能力的应试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5、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市蒙中医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拟招聘岗位按3:1比例确定。面试根据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进行,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工作能力。护理专业面试包括技能操作。
3、应聘蒙医、蒙护专业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一)按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
六、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乌海市蒙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及公开招聘全过程执行招聘方案情况的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73—6953781
八、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二)聘用期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不再续聘。
乌海市蒙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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