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工作业绩突出。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地域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