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省公开招聘花溪国家湿地公园城市综合执法协勤人员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
一、招聘人数
招聘花溪国家湿地公园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招录人员全部充实到区城市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景区中队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贵州省户籍,能够自行解决食宿,文化程度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同等条件,复退军人优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好,品德好,无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报考国家湿地公园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所具备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并热爱花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2年元月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7年元月后出生)
5、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其中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双眼裸视5.1以上。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 29 日至 4月 4日9:00至16:00。
2、报名地址:花溪区综合执法大队。(原法院大楼大厅)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持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的人员方可正式聘用。
特此公告
花溪区城市管理局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