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仍不能确定时,则按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等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