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人民政府批准,龙里县醒狮镇派出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勤人员4名。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的男性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警察事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纹身;
5、同时要求具备以下条件:①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③无重听,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
三、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3月29日至31日在醒狮镇派出所报名。报名者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退役军人还须持退役证件)。
2、笔试。4月5日进行。
3、面试。4月6日在醒狮镇派出所会议室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取6名进入体检、政审。
4、体检、政审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自行承担。用人单位或参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由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4月10日公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
5、录用。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月15日在镇内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4月18日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四、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配发执勤服装,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月工资1200元(含保险)。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联 系 人:王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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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