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县委党校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四)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法学专业。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者为在职职工的,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七)有从事干部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为试讲、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试讲题目由县委党校成立的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共同负责。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县委党校报名(梓潼县文昌镇滨河路71号)。资格初审由县委党校负责,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带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来梓潼县委党校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提交本人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文章或专著复印件)。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综合面试考核费80元/人。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8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试讲、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一)试讲
1、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制作课件PPT,试讲题目由县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在开考前两天提前通知。
2、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试讲。未按规定时间到试讲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试讲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
4、试讲成绩于试讲完后当场公布,并在梓潼政务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夫、语言表达能力、写作水平,笔试题目由县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出题。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共同组织,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梓潼政务网站公布。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3。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考生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的第二天在梓潼政务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进入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八、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县委党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梓潼政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按事业单位人员公开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县委党校按照规定程序到县人社局、编办办理聘用、人事代理、上编等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咨询电话: 中共梓潼县委党校 0816-8211109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12312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