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2016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员待遇问题
1.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及考核奖励。
2.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等方面的特别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