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长寿路19号)。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填写准确、完整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请自行电脑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2、报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与报名信息表上粘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