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东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长寿路19号)领取。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