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编办函【2015】7号文件精神,鹤峰县新闻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编外记者1人。
二、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安心在本地工作,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汉语言文学及新闻专业类。
(三)招聘条件: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年 龄:本科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新闻中心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718-5281361。
(三)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个人工作简历,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以开考,但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录用。
(一)笔试
笔试内容:新闻业务知识、汉语言文学常识、材料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3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鹤峰县新闻中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新闻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七、签约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经县新闻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八、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鹤峰县新闻中心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