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6年11月下旬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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