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评审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或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6年秋季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