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张冉、张婉婷二同志参加乐山市财政局财务人员职位考试,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符合简章规定的各项条件,拟录用为我局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 | 专业 | 考试成绩 | 拟录用职位 | 职位排名 |
张冉 | 女 | 1103010101126 |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 经济学 | 78.9 | 会计 | 1 |
张婉婷 | 女 | 1103010101216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 | 75.06 | 会计 | 2 |
公示期为7天(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0833—2443097
乐山市财政局监察室:0833-2411973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邮编:614000
特此公示。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