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拟公开考核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绵阳市花园南街31号 | 幼儿园教育教学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6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2017届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6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上午12:00。快递邮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南街31号(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纸质报名材料快递至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邮编:621000;收件人:四川省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廖虎;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16-2363063、18780580501、邮箱578350836@qq.com),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报名材料。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3张。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通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通过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门户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30日下午17:00前,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办公室报到。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31日上午8:30分,在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2号楼5楼多功能室进行专业技能、综合面试考核。
(四)考核方式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考核内容:自弹自唱、舞蹈、命题绘画、说课等,自弹自唱和舞蹈请自行准备,命题绘画和说课现场抽题。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六)记分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以考核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但考核总成绩分数不得低于75分。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园将在考核结束当天公布(幼儿园网站和电话通知)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通过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因自动放弃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幼儿园确定。若需递补,经幼儿园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综合考核
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2017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廖虎:187805805010816-2363063周红:18030933807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