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招聘面试问题
1.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市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县(市、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 面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