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1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12000元。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金分别为18000元(20%)、14800元(50%)和10000(30%),国家助学金12000元保持不变。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30000元)、南京林业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100000元,二等奖50000元)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
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非定向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导师给予所指导博士生的助研津贴发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0元。
此外,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博士生勤工助学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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