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
1.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考生须提供:
有效居民身份证。
2.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证(牌);
(4)单位关于个人取得工作业绩的证明(须证明考生为本单位业务骨干)、个人科研成果、荣誉或奖励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3.强军计划考生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入伍批准书》;
(3)《退出现役证》。
5.2017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专科毕业证;
(3)招生简章要求的有关本科课程、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
(4)无法提供上述验证报告的考生须出示由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提供的接收本人认证申请的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如缴费收据、申请编号或网站提示正在审核的页面打印稿等)并签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