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时间:2016年11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与测试成绩同时公布)。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