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富顺县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主管部门联系(富顺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13-721438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11日截止到17:30时止)。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原则上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2)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11月12日(12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16年11月11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湖南路395号,联系电话:0813-7204571)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责任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