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12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师 | A10-16-097 | 郑佳佳 | 男 | 博士研究生 |
美术学院教师 | A10-16-097 | 刘 静 | 女 | 博士研究生 |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9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人事处、监察处(纪委办)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9-82282441(人事处)、0579-82282319(纪委办监察处)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政编码:321004
浙江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