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录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辅助工作人员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定于2016年11月7日9时至2016年11月11日17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交费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9时至2016年11月12日17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采取银行转账、自助存款的方式进行,收款银行卡为中国建行卡6227 0004 5163 0212 569,户名:李颖琪, 将规定数目钱款打到指定账号后,必须添加微信公众账号“赤峰乐创天地人才服务中心”,登录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官网公告里的信息审核,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信息、报名表照片、缴费凭条确认填写和上传无误后,点击提交。(样式详情见附件2)不允许发送无关信息。未按照规定填写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信息和上传缴费凭条及审核通过的报名表照片、上传的照片背景杂乱、不清晰不完整、缴费凭条信息被遮挡一律按照未缴费处理。(注意:缴费后,成功提交审核通过报名表信息、上传缴费凭条和审核通过报名表照片至微信公众号“赤峰乐创天地人才服务中心”才算缴费完成,请考生注意截止时间。)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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