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和硕博连读等方式。
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不含“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7年9月1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或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位)。
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位)。
同等学力人员一般不得跨学科报考。
4.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山东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和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二年级在校硕士生中选拔,具体选拔办法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按照《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进行。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