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江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需要,锦江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十名,现将有关流程公告如下:
招聘办公室设在锦江公安分局四楼处置大队办公室。
一、招聘方式:网络(2012年4月6日——4月13日)
二、报名面试:2012年4月9日——4月13日(9:00时——16:00时)
三、文化考试:2012年4月16日9:30时——11:00时。(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张榜公示:2012年4月21日张榜公示进入体能考试人员名单。
五、体能考试:2012年4月22日9:00时,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张榜公示:2012年4月24日张榜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2012年4月25日在空军医院进行。
八、政审: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
九、张榜公示:2012年4月30日张榜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十、聘用:2012年5月3日通知报到。
招聘有关事宜见附表
根据锦江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需要,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招聘“辅警”十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四川省公开招聘。
1、职位:辅警
2、数量:共计1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20至28周岁(部队退役的可放宽到30周岁),全省及六城区户口人员、退役军人,具有特种技能人员及持驾照者优先聘用。
5、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
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⑵曾受过处分或被开除公职;
⑶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⑷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⑸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⑹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⑺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⑻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在校学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的方式及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9日——4月12日,每天9:00——16:00.
2、报名地点: 锦江区公安分局四楼办公室(莲桂南路66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退伍证、驾驶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一张,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报名面试
报名和面试同日一并进行。
五、理论、体能考核
理论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择日进行体能考核。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是测评报名者的身体素质情况。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素质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内容及标准实施,凡两项体能素质测评不达标者,予以淘汰。
六、体检和政审
对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拟招聘人数确定一定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体检医院按职位要求确定体检内容体检费由体检人本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审。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聘用。应聘者一旦聘用将按军事化进行管理。
八、工资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给予一定薪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定用工合同,待遇从优,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食宿一律免费,并免费为其配发统一的服装,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㈠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及体能素质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
㈡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司由成都市锦江区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丽萍 陈芮 联系电话:86408995 8640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