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由各遴选或选调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面试时间为12月17日(周六),地点由各遴选或选调机关另行通知。
除结构化面谈外,遴选或选调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形式测试,详见《职位表》。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不组织其他形式测试,则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其他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谈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表》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将于12月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