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12月有编考核招聘教师、职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