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考试总成绩后,出现考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对只有一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