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规定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6年4月1日 )及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16年9月12日)规定的相关程序,经过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大红鹰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2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教研 | 鲍建宇 | 男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教研 | 吴飞青 | 男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宁波大红鹰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
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0574—87183384,联系人:符老师
宁波大红鹰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574-88044810,联系人:劳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