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职业大学行政办公楼311人事处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300410)
电话:022-6058575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4日
天津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报名序号 | 拟聘单位及岗位 | 总成绩 |
1 | 李璐 | 女 | 研究生 | 博士 | 合成化学 | zj20160502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工专业教师岗 | 8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