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新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身份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方式聘用,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杭锦旗当年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不再调整,学籍档案交由人才市场管理。如新媒体中心机构撤销或政策性调整,所有聘用人员即时解除聘用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人标准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忠诚尽责。政治立场鲜明,理想信念坚定。
(二)德才兼备。遵守政治道德、职业道德、工作道德、生活道德,立场坚定,诚实守信、踏实敬业、作风正派。专业精深,能够熟练掌握运用专业知识。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拟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文字记者5名;摄影、摄像记者2名;视频剪辑1名;美术编辑1名;蒙文编辑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及技术。应聘文字记者岗位,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类专业者优先;应聘摄影、摄像记者岗位,新闻传播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者优先;应聘视频剪辑岗位,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者优先;应聘美术编辑岗位,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类专业者优先;应聘蒙文编辑岗位者要求蒙汉兼通,新闻传播类专业者优先。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按照媒体发布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公告方式:在《杭锦之窗》网站及“杭锦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1月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地点:杭锦旗党政大楼512室。
3.联系电话:0477-6622759。
4.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杭锦旗新媒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杭锦之窗http://www.hjq.gov.cn自行下载打印2份)。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需提交杭锦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从杭锦之窗http://www.hjq.gov.cn自行下载打印)。
(3)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设置。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进入面试。考试内容与报考岗位相关,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蒙、汉文试卷,除报考蒙文编辑岗位外,均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文编辑岗位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蒙古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 2.5 分。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杭锦之窗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成绩低于60分而达不到比例的,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设1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即根据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由主考官根据面试题本提问,考生进行回答,评委根据考生在回答问题过程中的总体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
(4)报考蒙文编辑岗位的必需使用蒙汉双语面试。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公布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在杭锦之窗网站等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对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杭锦之窗》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纪律者,取消聘用资格。举报电话:0477-6622759。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此次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为期3年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试聘期为12个月,试聘期工资为2000元每月,试聘期满后,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和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杭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由旗纪委派驻旗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中共杭锦旗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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