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员工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参照公司正式在编员工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6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地点: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A三楼(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2、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专业资格(职称)证书、户口簿、工作年限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
3、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1:2时,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4、咨询电话:62703303 62703373(工作时间)
六、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采用百分制。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
8、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安排。
七、本次招聘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在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工作年限证明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