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水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不断满足水利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计划招聘一定数量的水利专业人才,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制定《昌宁县水务系统2012年公开引进招聘水利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一、引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
二、引进招聘条件
水务系统紧缺专业人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引进招聘对象要求政治上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0年6月后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5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可进行引进招聘。
三、引进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2年我县计划引进招聘水利专业人才6人,岗位数量如下:
昌宁县2012年引进水利专业人才计划表
单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河西水库管理所 | 水文水资源工程 | 本科 | 1人 |
明山水库管理所明山水库管理所 | 工程地质 | 本科 | 1人 |
工程造价,农田水利、水利水电、水工(具有造价员资格) | 本科 | 1人 | |
大城水库管理所 | 工程地质 | 本科 | 1人 |
工程测绘 | 本科 | 1人 | |
水文水资源工程 | 本科 | 1人 |
同等条件优先招聘本县生源。特需专业需要作出调整的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
四、引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招聘方式
由政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水务等部门,派出引进招聘工作组,到大专院校进行引进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资格。报名时间:4月2日—5月2日在昌宁县水务局,昆明设点时间:4月9日—4月12日在云南省军区长城宾馆。
2、笔试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科目为《水利工程管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时通知。
3、面试
笔试分数60分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名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签定协议。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员,双方现场协商签定《水利类毕业生招聘协议书》。签定协议后如一方违约,可以由同一专业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及政审。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2年7月15日以前持招聘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报到,并将学籍档案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相关部门按照本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7、公示。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无疑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统一分配。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2、毕业生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参加今年的招聘。
3、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昌宁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查询。
联系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水务局;0875-7130732
联系人:周妍希;18687558677;13987970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水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