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水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
招考聘用教师30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见附表。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机电一体化、机械专业、普通钳工、维修电工(电力拖动)、矿山机电、通风安全、煤矿地质与测量、发酵等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与招考职位专业一致的中级职称以上中学教师和技术人员。
(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求。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职位的专业一致。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4年2月1日至1977年1月31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士以上研究生);
(2)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含09、10、11年特岗教师);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四、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4月 16 日
(联系电话:0852-2520544,13985265501)。
2、报名地点:习水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2)职称资格证或技术员证;
(3)有效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公示准考人员名单。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者,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三)考试考核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或资料以及面试等方式进行。
1、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原单位或毕业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以查阅学籍档案为主;其他人员主要以了解其所在单位的表现情况,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考察。
(2)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专业工作经历(含继续教育情况)、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论文)、履职尽责等情况;无实际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侧重考核在校学习成绩、实习鉴定等。
(3)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试讲、现场答辩以及技能操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
(4)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或现场答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和专家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为最后得分。
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学籍档案转到习水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汇总后对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招聘单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在该职位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应届毕业生在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在该职位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4、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5、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聘用审批
经考核(政审)合格的,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程序报批完善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的,作自动弃权。
八、招聘人员待遇
1、按国家规定与当地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发给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且签约学校为聘用人员解决三年的住房。
九、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52-2520216
十、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本方案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习水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2012年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习水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学科人数 | 机电一体化 | 机械加工 | 普通钳工 | 维修电工(电力拖动) | 矿山机电 | 通风安全 | 煤矿地质与测量 | 发酵 | 小计 |
5 | 5 | 3 | 8 | 4 | 3 | 2 | 2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