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的程序组织推荐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各推荐单位应事先告知报考对象,一经录用将长期专职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不愿长期专职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推荐其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2、市直单位党组织及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3、报名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录用审批文件)等复印件,《报名推荐表》、《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工作经历证明、照片(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等材料原件及其他材料。市直单位党组织、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应对考生原始证件进行核对,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