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注意事项
1.2016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报名者须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