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劳动保障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1 名,安置在站街镇的村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市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即:户籍在本市常住的城镇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被征地而失去土地农转非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村级劳动保障工作。
4、男性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在18周岁以上 50周岁以下。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4月16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曹家井)。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除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外,还应根据报名对象类别提供以下证明。
①城镇低保人员(注:有低保证);
②下岗失业人员(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失业人员);
③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或社区出具的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证明,证明须经当地劳动保障所核实盖章。
④被征地且转为城镇户口而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注:经村委会出具,经乡(镇、街道)国土所盖章认可的失地证明);
⑤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注:有零就业家庭证)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由站街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培训时间临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站街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到村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站街镇人民政府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待遇
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贴。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自动辞职、被辞退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次月起,用人单位不再为其交纳上述各项保险费用。
联系电话:2520724(清镇市人力资源市场)
2580032(站街镇人民政府)
站街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