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在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广东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吃苦耐劳,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中文、新闻学类专业优先;具有3年公务员资格,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603,联系人:詹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97615,传真:0757-86297620,邮政编码:528200。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快递至报名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财会业务知识、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管理办公室政务网(http://www.center.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
3.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网(http://www.center.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三)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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