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为1人的,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课学分成绩(2017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证书(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其它应聘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冈中学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下载打印),于面试前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为讲课。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