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柳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空缺岗位面向全市遴选。现就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性质、岗位及人数
单位性质:柳州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遴选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际聘用岗位等级根据聘用人员职称、原岗位等级和本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确定)
遴选人数:6人
二、遴选范围
柳州市本级以及柳江县和四城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
同等条件下,熟悉宣传报道、信息采编、新闻出版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实际操作能力,熟练掌握摄像、摄影技能、网络技术;熟悉法律、审计、会计工作等,以上条件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以上相关工作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按政策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但尚未服务满最低年限者;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6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期间)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2016年柳州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遴选报名表》(见附件),到柳州市纪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须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本人近年来撰写的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讲话稿、论文等)以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委6号楼三楼市纪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1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市纪委相关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2016年12月3日至2016年12月4日)
1.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适当减少遴选人数。
2.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1:3比例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3比例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理论功底等。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得分高低,由市纪委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程度等。在考核过程中,先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等条件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人选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通过考核人员按1:1比例进行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先考核再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柳州市纪委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纪检监察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柳州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2869689。
中共柳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